葉英傑/銅鑰詩世界

聞一多的奇蹟

poetyip | 25 九月, 2007 23:51

在我舊website的forum是貼了聞一多這一首詩。不過我相信到過那裡的人不多,而我又的確喜歡這一首詩。所以就借轉了blog,將這一首詩貼出來。聞一多寫的詩大部份都是非常「三美」的,不過我最喜歡的是他的「絕筆詩」,這一首詩最奇特之處是沒有嚴格跟隨「三美」來寫,而且是一首情詩,聞一多寫情詩看上去沒有什麼大不了,不過問題是這一首不是寫給他太太的……(從中間「這靈魂是真餓得慌,我又不能 /讓他缺著供養,那麼,即便是糟糠,/你也得募化不是?」可看到)當然,我喜歡這首詩的原因不是這原因,而是一個已經「定型」的詩人願意去突破自己,這是我欣賞的地方。今天是中秋節,希望各位都可以「突破自己」。以此與各位共勉。

奇蹟    聞一多

我要的本不是火齊的紅,或半夜裏
桃花潭水的黑,也不是琵琶的幽怨,
薔薇的香,我不曾真心愛國文豹的矜嚴,
我要的婉變也不是任何白鴿所有的。
我要的本不是這些,而是這些的結晶,
比這一切更神奇得萬倍的一個奇蹟!
可是,這靈魂是真餓得慌,我又不能
讓他缺著供養,那麼,即便是糟糠,
你也得募化不是?天知道,我不是
甘心如此,我並非倔強,亦不是愚蠢,
我是等你不及,等不及奇蹟的來臨!
我不敢讓靈魂缺養供養,誰不知道
一樹蟬鳴,一壺濁酒,算得了什麼;
縱提到煙巒,曙壑,或更璀璨的星空,
也祇是平凡,是無所謂的平凡,犯得著
驚喜得沒主意,喊著最動人的名兒,
恨不得黃金鑄字,給裝在一隻歌裏?
我也說但為一闋鶯歌便噙不住眼淚
那未免太支離,太玄了,簡直不值當。
誰曉得,我可不能不那樣:這心是真
餓得慌,我不能不節省點,把藜藿
權當伯膏粱。
  可也不妨明說,祇要你──
祇要奇蹟露一面,我馬上就拋棄平凡
我再不瞅著一張霜葉夢想春花的艷
再不浪費這靈魂的膂力,剝開頑石
來誅求白玉溫潤,給我一個奇蹟,
我也不再去鞭撻著「醜」,逼他要
那分背面的意義;實在我早厭惡了
這些勾當,這附會也委實是太費解了。
我祇要一個明白的字,舍利子似的閃著
寶光;我要的是整個的,正面的美。
我並非倔強,亦不是愚蠢,我不會看見
團扇,悟不起扇後那天仙似的人面。
那麼
  我便等著,不管等到多少輪回以後──
既然當初許下心願,也不知道是在多少
輪回以前──我等,我不抱怨,祇靜候著
一個奇蹟的來臨。總不能沒有那一天
讓雷來劈我,火山來燒,全地獄翻起來
撲我,……害怕我嗎?你放心,反正罡風
吹不息靈魂的燈,願這說殼化成灰燼,
不礙事,因為那,那便是我的剎那
一剎那的永恆──一陣異香,最神祕的
肅靜,(日,月,一切星球的旋動早被
喝住,時間也住步了)最渾圓的和平……
我聽見閶闔的戶樞砉然一響,
傳來一片衣裙的繂縩──那便是奇蹟──
半啟的金扉中,一個戴著圓光的你!

從小肥羊到夏韶聲

poetyip | 17 九月, 2007 00:38

07年9月14至16日這三天應該是我很少有的繁忙,在街的時間比在家的時間多。

星期五晚和我的degree的同學到小肥羊吃飯,我找數的。因為我拿first hon。其實,從小到大,無論是考試,或其他甚麼比賽。我最好的成績一概是第二。真的,我很多時都第二,可是我從來沒有拿第一。所以2000年的中文文學獎,拿了亞軍,很多詩友覺得很不值,因為冠軍是一位「大師級」人馬,和他比賽就像他「降級」參賽。不過我從來沒有覺得遺憾,因為我明白對我來說亞軍就是我的冠軍,所以我很高興。

所以當我知道我拿first hon了。我的感覺是驚奇。因為不可能的事發生了。就是拿第一。雖然班裡有4個first hon,不過總算是我一生人第一個第一,或許也可能是最後一個了。所以星期五請同學仔吃飯,我是肉痛但高興(有點像sm中的m...)。

然後星期六早上要去港大聽講座。特別之處是我「順手」帶朋友的學生一起去(朋友是教中學的,雖然轉了校,但仍然和他舊校的學生不時詩聚,我因為是「大埔人」,和他們見面方便,又懂寫詩,就被拉去「聚埋一份」)。由於一向以來都是「阿二」命,通常安排事情是不用我擔心的,我只需要「執漏」。不過這一次可不能了。我總不能希望那些年齡比你小一個開的中學生帶領我,找路線由大埔到港大的責任當然是我做的了。但不幸地我對上一次到港大是我十多歲的時候(之後有一次有人帶著去,不過有人帶就不會對如何去「上心」),那時侯拿青年文學獎。而我住銅鑼灣,喜歡「散步」的我,當然是乘電車到西環,然後再由聖類斯中學那條路走上去(這個英傑原來真的是笨的)。所以如何不乘電車或走路又能準時到港大呢,這可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,尤其是講座可不能隨便遲到。但幸好我成功到港大了,比準時還早,唯一是到港大後忘了如何去黃麗松堂,因為很多年沒去……

星期日晚聽夏韶聲的演唱會。對,我沒有寫錯。其實我一向只聽英文或日本歌,中文歌我是很少聽的。不過這一次友人「號召」去看(那些友人和我一樣,都是Mr.Children的迷),我又去了。很大的原因是我尊敬他。因為在某個角度看去。他和我一樣,都是那些「阿二命」的人。而我從來都喜歡「留意阿二」。像看Mr.Children,所有人會看主音,我喜歡留意的是樂隊中站得最後的那位,就是打鼓的那個。將角度放遠一點,我喜歡配角多於主角,因為主角太多人喜歡了,實在不必要再多一個人去喜歡。所以我就去支持夏韶聲,一個在香港「樂壇」中(如果有樂壇的話)比較少人留意的人。演唱會很好。實在好。尤其喜歡他encore前最後一首歌,給每個在後面演奏的成員都solo一段的那一首歌(抱歉我說不出是什麼歌)。是的,我覺得配角很重要,我有責任去留意那些配角,因為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。就像我看英超,我支持的是布力般流浪,對,它不是所謂「強隊」,可是它比其他一些「強隊」更值得尊敬。因為布力般流浪,是直至2007年,能夠拿英超冠軍的僅僅4隊球隊的其中之一。

作者註:小肥羊,火鍋食店。

走路=冇建設性?

poetyip | 08 九月, 2007 15:37

之前在一些討論區瀏覽的時候,看到有人問,由九龍塘地鐵站如何乘車去浸會大學。我抱著幫助人的心態,說其實走路過去就可以了。誰不知那人說我的留言「冇建設性」……天啊,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說,我幾乎不懂得回應了。雖然那人之後「補獲」說她放工穿高跟鞋……that's ok,不過你可以說清楚,但可不能就說提走路這建議的人「冇建設性」……

不過我都明白,很少人像我這麼「傻」,基本上如果走路20分鐘就可以到的話,我必定只會相信我的腿。中學的時候,中午回家吃飯,我只花12分鐘就可以由灣仔的學校走到我銅鑼灣的家。當然,這麼走一定是一身汗,不過,我很多作品的靈感,都在這12分鐘的時間閃出來的,很多我的問題的應付方法,都是在走路的時候想到的,對,當然還有其他的原因......所以走路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。

不過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走路吧,一個人走,有時也會感到是一件弧獨的事。所以我每次走路的時候,都是走得飛快的,看著自己一直能夠超越其他人,那興奮的感覺彷彿能掩蓋孤獨感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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